其实说真话,从苹果iPhone第一代到如今的iPhone 5S,我一次都没有体验过iPhone手机,最近间隔的就是共事的iPhone在办公室的时分,没有拿iPhone ,有电话的时分帮共事接下电话。能够说我完整是iPhone小白用户。素来没有体验过它,不论他人怎样说iPhone怎样好,更不论大巷上有多少人用,我照旧对它不感冒。我不晓得iPhone的魔力在哪里,甚至有些人竟然为了买iPhone竟然去**。真是世界之大,无奇不有啊。
不过我尽管没有用过iPhone,却买过一部iPhone 4,去年过年的时分我在京东下单买了部iPhone 4送给了我的妹妹。我只所以送妹妹iPhone 4的起因是由于妹妹喜爱苹果MacBOOK,我事先没有给她买苹果笔记本电脑,我通知她苹果的体系能够用不习性,所以最后买了个联想thinkpad笔记本电脑。所认为了填补她的苹果梦,我认为给她买个苹果的手机。这也是我惟逐个次买苹果的产品。 其实我用的手机并不多,我的第一部手机是翻盖的联想G808,买这个手机的起因就是我认为样式难看,而且是由王思懿代言的。这款手机我了两三年的时光,从高中毕业大学,修了很屡次,翻盖的手机有个致命的问题就是排线轻易涌现问题。所以每次坏都是排线。最后电池屏幕都不显示了,就只能换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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